對死亡的觀點
對於死亡的看法有很多種,且每一種都著重在不同的方面和層次。我們可以藉由對於即將死亡這件事的感想理出一些頭緒,來了解“死亡”。換句話說,當我們談到死亡,通常都意謂著死亡的過程。舉例來說,當我們說約翰死得很痛苦時,就在表達約翰真實的死亡過程。由另一方面說,死亡有時被用來表示死亡的後果大於死亡本身。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能說約翰的死對於瑪麗是一個打擊。不同的講法敘述了關於死亡的不同感受。大致上來說,我們分成四個主要的觀點:(1)對自己瀕死的看法(2)對自己死亡的看法(3)對於自己死後將發生之事情的看法(4)關於其他人瀕死、死亡、或死別的看法。
(1)對自己瀕死的看法
每個人的信仰、情感、價值觀、心境和行動的傾向等都會影響他個人對瀕死的觀念。一般人對可能經歷漫長、艱難、痛苦或不莊重的死亡過程感到恐懼和焦慮,尤其在重病時,由一位不尊重你需要的陌生人照顧。具有它種意義的人希望他們瀕死的過程沒有任何悲痛,且不事先知道,而是在睡夢中發生。持此觀點的人很多會先預立遺囑,或指派一個有法律常識的人代為處理健康問題。
另外有些人卻希望有足夠的時間去處理自己的死亡,在結束生命前再次重新認識造物主。而大部分的人在臨終來臨之前希望能夠處理個人遺產的分配。另萬一些人則希望成為典範,或為他人服務。
(2)對自己死亡的看法
第二種對死亡相關的看法主要是和死亡本身有關,尤其對於個人的死亡,焦點放在死亡代表什麼,以及在死亡發生瞬間會什麼。舉例來說,一個人對死亡的看法,可能集中在擔憂死亡代表“空無”,及自我的完全消失,防止它成真的方法,就是防止任何可能致死的原因。另一方面來說,那些覺得生活中充滿苦難的人盼望著生命的結束,以了斷他們現在正經歷的痛苦,這些人可能排斥嚴重的外力介入,不願接無效的照顧。不論是這兩種中的哪一種,所關心的焦點就是死亡本身已對死亡發生時一個個人失去自我的認知預備。
(3)對於自己死後將發生的事情的看法
第三種與死亡相關的看法,關係到死亡後會發生的事。對某些人來說,這可能是對於無知的焦慮;對其他人來說,則牽涉到死後的審判和懲罰;另一方面則因一生辛苦工作、正直、忠貞而期待得到美好的回報有所憧憬,比方說友人懼怕地獄的懲罰而在死前做盡好事或是安排超渡法會,另外卻有人坦然無懼並對死亡有所期待,因為天堂的永生福樂與安息就是死亡的結果,是故死亡是一條通往美好生活的道路,和已過世的親人團聚。總而言之,所有這些看法都著重於死後所面對的境遇。
(4)關於其他人瀕死、死亡、或死別的看法。
前三種對於死亡的看法都是和個人死亡、死前經驗,和死後經歷有關。第四種對死亡的看法則有稍微不同不是和個人有關,而是和他人有關。在這類看法中,主要是擔心個人的死亡對其他人的影響。例如,個人可能關心自己的病痛將使親人遠離,或可能憂慮死了以後,所愛的人會變成孤苦伶仃,失去依靠或者個人生前未完成的計劃該怎麼辦。這些擔憂可能使一些人加倍努力去安排,或至少盡他們所能去完成事情。其他人可能盡力維持清醒,好與他們所愛的人在一起,即使這寶貴時間的代價是更多的身體上的折磨與痛苦,其他類似的行為如:預先立好遺囑等。
另外也有人擔心他人的死對自己的影響。例如,個人是否夠堅強和有智慧去面對一個垂死的愛人將瀕臨的死亡的挑戰?或可能反過來照顧一個長期照顧自己的人。果真如此,個人可能會作一些安排,如辭掉工作來陪著瀕死的愛人,而不要讓他在療養機構裡等死;同樣地,也可能擔心和所愛的人分開,並且害怕在他們死後,將如何過活。
死亡觀點的暗示
從死亡觀點的不同來說,表現在人們對死亡的焦慮和恐懼的心理上。大體而言,恐懼這個字主要是直接和擔心某些特定的人、事、物有關,不像焦慮是擔心一些範圍更廣泛的事。但肯定的是,對於死亡的看法中最常見的是恐懼和焦慮,這可能是因為瀕死、死亡、死別和我們平常所認識到的世界是不同的,且是相對立的。因此,面臨死亡的人必須去發現死亡的哪一部份最令他們困擾,心中的恐懼和焦慮加以清理方能面對死亡。
因之便不是所有的人都對死亡含有恐懼和焦慮。真正深思過死亡的人,可以了解到更深層的情緒和感覺,他們可能對死亡和瀕臨死亡時坦然無懼。
就人們可影響自己對死亡的看法而言,除了人們對死亡觀點的多樣性外,另一個事實是人們在有新的體認後,能修正並調整自己面對死亡的心理態度。其實了解到個人的極限,可以豐富自己,還可提供前進的動力在任何環境下,選擇自己的態度,開創自己心靈上的出路。觀念可以被調整,即使並不容易。
五種西方主要對死亡看法的模式
法國文化歷史學家─菲力浦•耶里斯提出五個對死亡看法的基本模式:溫順的死亡、死亡本身、瀕臨死亡、他人的死亡、否認死亡。他更進一步地把這五種看法分成兩個部分:對死亡這件事的看法和對死者的看法。
雖然耶里斯把這五種看法分成五個西方文明不同時期,但他也表示這些看法是重疊出現的,所以他主要是強調各時期的著眼點。而是界雖是多元的,但他認為這些觀念存在於任何社會和任何個體。人類是一種複雜的生物,對死亡的看法也和對生命的看法一樣複雜和重要,認清了這種複雜性,方可以幫助我們了解個體在人類經驗架構中的角色。
一、溫順的死亡(Tame Death)
耶里斯用這個詞去形容對死亡的看法,表示死亡是一種不可架驅的,出乎人類的控制與統一。。從這個觀點來看,他視「溫順的死亡」為非常熟悉的死亡,它有兩個特點:單純及它是大眾的事。
對抱持這想法的人來說,死亡的到來一點都不令人訝異。瀕死的人知道自己將死,不做任何嘗試去逃避死亡;反而,對死亡表現出接受和期待。垂死的人平靜地躺著,雙手交叉在胸前祈禱。耶里斯說這些人可能對自己生命的即將消逝有一種難過及後悔,但基本上他們都會平靜地接受。他們可能回顧一些自己的一生中所經歷的事件和朋友,並對親人表示歉意並祈求上帝的寬恕,然後停止交談並平靜地等待死亡。
這種平靜的單純,和信仰有關。例如:在某一時期的基督教歐洲,有些人認為死亡是某種形式的睡眠,這些信徒相信死者將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醒來,等到那時,聖人將進入天堂;而不信者將永遠沉睡。這個死亡是平靜和不感受到威嚇的。
第二個特點--死亡是大眾的事。也即一個人孤苦伶仃無人陪伴下的死亡是可恥且醜惡的。因之在死亡發生時應有朋友、家人、鄰居和其他親近的社會成員圍繞。死亡是一個社會事件影響整個社會群體,不只臨死者得面對死亡,整個社區都應參與。
不過在遠古時代死人被認為不純潔時是不準被留在城鎮中的,因此古代葬禮都舉行在城外。這種觀念持續到“柔順的死亡”,也即當基督思想成為西方主要思考模式時,先前的觀念才被改變。當柔順的死亡被人們接受時,死者不再使人們害怕。人們不再因在死人旁邊而焦慮。
二、自我的死亡
耶里斯藉著在大教堂的藝術品,而把另一個對死亡看法的模式戲劇化。十一世紀之前,基督二次來臨的描述是主要且明顯的。在這個畫面中,基督在光芒中,被聖徒所圍繞。但在十二世紀以後,另一個圖畫佔了越來越大的部分:最後的審判;正義和詛咒的人被分開的場合。這個改變表現了人們不再不被死亡後的世界所困擾,且不再對死後的救贖那麼有信心。因此,人們開始對死後發生的事感到焦慮。
這個轉變開始對人們自我意識的強調。根據耶里斯的意見,認識個人的重要性是第二種對死亡的看法的重要概念。自我生命的經歷被認為是重要的。生命之書—一種被神保存的書,裡面包涵了人們行為的記錄,生命中的功過將在死後被評量,所以死亡是人生考驗的最後一刻。在死前的一刻,死者被認為將目睹天使和惡魔為了自己的靈魂而戰。天使指出做過的好事,惡魔指出做過的壞事,然後,判決產生了。據信人們在這一刻的行為是關鍵的,因這將決定判決和決定個人人生的意義。
類似的想法出現在很多宗教的傳統中,猶太人認為努力去背誦禱詞(上帝是唯一真神,當盡心盡生愛祂)是很重要的。而回教徒被教導死前吟唱“除了阿拉,沒有其他人值得敬仰”可以自救。而某些佛教徒認為反覆念著佛祖的名字,可以讓死去的人死後到達淨土。
這種對死亡的解釋帶來了許多問題,死後的世界不再被看成無威脅性。一個可能的結果─永恆的折磨─使得死亡更成為一件可怕的事。但是同時有另一個新的概念出現,也即死後所發生的事情不會影響世上的人們,陰陽二界是互不相干互不通靈,互不侵犯的因為死亡是靈魂離開了身體的現象,靈界與塵世也各有其屬。
身體被認為是臭皮囊。它本身代表了腐壞;疾病被認為是由身體而來。對於死亡而言,身體只是無可避免地走向完全腐敗。因此,在十四~十六世紀經常出現和死亡有關的圖畫─是一個半腐敗的屍體。死亡之舞(Dense Macabre)也成為一個普遍可見的圖畫,它被畫在墓地,由死人帶領著活人進入死亡。所以身體以衰敗結束,只剩下骨頭放在納骨塔。這部分的人已經消逝,留下來的部分是靈魂。
在耶里斯的分析中,第二主題是對於死者的看法,包括了對死者屍體的著迷;由這個觀點來看,如同前面所提,屍體經常被畫成半腐敗狀態。這種著迷的情形也以其他方式呈現。如在某些地方,屍體的臉是被蓋住的。在其他的情況下,普遍的習慣是使屍體不被人看到,如縫在屍袋裡或放在棺木中。還有一些地方,這樣還不夠,棺木還得蓋上一層布(棺罩)。
根據這個觀念,最適合當墓地的地方不是教堂,也不是教堂旁的庭院,這也和標示墓穴的趨勢有關。例如,在古代的墓地,至少有權勢的人有墓碑。但到了五是計時的歐洲,墓地變成匿名的;這持續到了十一世紀。十二世紀之後,窮人(佔了大多數人)和小孩持續被無標記地埋葬;但有財有勢的人開始再標示他們的墓地了。這裡我們可再一次看到對個人本身的重視和強調死亡本身。
三、既遠也近的死亡
根據耶里斯的研究,十六至十八世紀是西方對死亡看法一個重要的過渡時期,這個期間所發生事件,使得人們戲劇化地改變他們對死亡的認知和感覺。雖然社會大部分還是遵照著宗教的思考模式,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改變了長久人們對死亡的想法、感覺、和反應。
耶里斯說在人類的社會中,有兩種來自自然的入侵者令人感到震惑,即性和死亡。古代及中古時期的歐洲藉由對有關性的舉止和死亡的思想制約,未確定社會的安寧。但這些控制漸漸地改變,尤其對於死亡的認識,即溫順的死亡,越來越控制不住,死亡變得不溫馴、狂野,且具侵略性,使原本不對死亡具有恐懼,而視之為自然的一部份的信念產生動搖,並開始了恐懼。
當然這種說法有其矛盾的地方。既然死亡被認識為一個自然事件而不是超自然事件,因此任何有關臨終時為了靈魂而爭鬥的想法應被否定才對。雖然平靜地接受死亡是社會所期望的,但人們卻希望獲得美好又而有益的死亡。另一方面如果死亡被認為是恐懼的,則要面對死亡的場面加以小心控制;最完美的努力就是使死亡遠離。換句話說,死亡是靠近的(自然、美麗的)又是疏遠的(不溫順的、危險的、令人害怕的)。在這個矛盾的人類心態裡,耶里斯發現了其人類對死亡看法之正反情感並存的弔詭。
對於死人的看法也是同樣迥異和特殊。對屍體的著迷是明顯的。但對於會腐朽的屍體已被對於身體結構的著迷所取代。屍體被認為是自然的;在死亡的時候,靈魂離開身體,而身體被分解回歸到大自然。這種分離雖不具恐懼性,無實質的靈卻令人猜忌。既然屍體只是個無靈的個體,因之可以加以研究,但對於離開身體的魂體卻多了很多想像的空間,這個結果,解剖變成了流行的藝術,並且是社會事件。
這種模式也包括對墓地的一種新的考量。在這個觀點下,墓地被認為需置於遠離人群之地,甚至在城鎮之外。這種新認知是現代墓地的前身。一個專供埋葬的地方,不再像以前被當作是社交生活的場地。這使得死者更和活人疏離。只有少數人還埋葬在教堂裡或旁邊的庭院。隨著人類對於性和死亡控制之瓦解,此二者滲透進人類的無意識而變得互相參雜。例如有關死亡的畫作常常和暴力、痛苦離不開。死亡甚至可以激起愛情和慾望,留下死者的部份遺體,比如毛髮當作愛情的象徵,而作家也由對死亡的描述來使愛情的故事永垂不朽,例如神曲或羅密歐與茱麗葉。
對耶里斯而言,這種對死亡既遠又近的態度,一方面想保存有關於死亡的情感和行為,但對死亡又有所焦慮、恐懼,使死亡成為一種它是一件平常的自然事件,但又具有矛盾的心境。
四、他人的死亡
一種新的想法漸漸的形成了,人不再只想到死本身或自己的死,而把死亡看成是一種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終結,它是一種不能忍受的分離。假如死亡對死者來說是靈魂和身體的分離,它也被看作是和人類情感緊密結合的事物的分離,陽間與陰間的分隔使二者之間不在有音訊,但有一天當沉睡的死者在等待結束的時候,可和所愛的人重逢。
這個重逢的概念是新穎且特殊的。很多人至今還被它所影響,一個少女曾說,她和她的母親讓他們的狗受了洗,她們的目的不只是要在下一世和他們所愛的人重逢,還要和他們的寵物在一起。在這個模式中,死亡是一種隔離不被認為和折磨有關,地獄在這裡不復存在。死後的生活和活人的生活是相同的。因此,一個小男孩說:「當你死了以後,上帝會像媽媽在生前一樣照顧我,只是他不會像媽媽常常對你怒吼。」
死後靈魂和身體分開這個概念也朝著新的方向發展。死者被認為是“準活假死”(psendo-living),只是沒有靈魂的實體。這些靈魂被認為還繼續存在人間世,在屍體旁邊(因此,墓地是煩擾的、危險的、令人害怕的地方),但後來也相信凡生前他所愛或住過的地方靈魂據說會去造訪(所以有鬼屋的傳說)。這個對靈魂的想法引起了招魂這個新現象。人們試著去和死者的靈魂溝通。這也反映了死亡所帶來令人不能忍受的分離。使得人們認為必須藉由和靈魂溝通,或把所愛的人和其他人埋在紀念碑下,……來克服這種分離之苦。
五、否認死亡
耶里斯認為二十世紀出現了一個全新對垂死的看法。這就是對死亡的否認,企圖把死亡加以隱藏。他相信這個觀念已在大多數的西方社會中流行,死亡已被認為是一個不潔淨的,無體面的,令人難懂的。雖然人類不能去否定它卻開始把它加以隱藏。於是,死在大停廣眾下是一種羞辱,死亡變成一個孤單、私人的事。有人說我們應讓垂死的人獨自地死去,而表失親人的人也不能在大眾面前哭泣表現出其哀慟之情,尊重個人最後特別的隱私,就是這個否認死亡的現代典型。
所以在現代社會裡,根據耶里斯的說法,當一個死亡發生時,我們很難去感覺有任何不幸的事發生,除了最親密的人和選擇參與的人在戴喪期間之外的自我隔離外(也即所謂的喪假)。事實上,社會生活不會因其中一員的死亡而所改變,就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當然名流政要或奇特事件的發生在電訊發達的時代已有所不同。
為了要達到對死亡的否認。一個人不只必須隱藏預其內在的情緒,也必須表現得好像沒有什麼事發生一樣,以免驚動小孩或他人。換句話說,當今社會上很多人採用了歷史上非常少見對服喪的看法,認為服喪是不健康的,甚至是病態的,人們盡力嘗試去避免或隱藏強烈的負面情緒。在中世紀和二十世紀早期,服喪是一種社會性的活動。當社區被一個死亡所威脅時,整個社區直接或間接的參與了服喪哀慟的儀式來表達社區對喪失一個成員的苦惱並相互提供紓解的管道。社會分擔了生者所受的痛苦,並幫助他們克服哀慟。然而,在二十世紀末葉,社會已開始拒絕去分擔生者的苦痛。結果,生者被隔離,就如同垂死的人被隔離一樣。而悲傷也只能私下地經歷和表達。
耶里斯也指出在1880年代之前,醫生在垂死的場合是無什作用的。但到了十九世紀末葉,醫生在垂死病人身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社會寄望醫生來防止死亡,死亡的發生被當成醫療的意外和失敗。為了防止這種意外,越來越多的人轉向科技治療中心─醫學中心或其他相似機構。1950年代以後,死亡已從家中消失而發生在醫院,這使得死亡可以更有效率地被隱藏著。
不幸的是越來越多的人在死亡來臨時是單獨的,沒有一位親人在旁,也沒有任何人在場,瀕死的人獨自在一間房間失去任何對自己死亡的控制或吩咐。死亡不再屬於垂死的人,也不屬於家族。死亡屬於死亡。一個電話,殯儀會的人就會前來把死者帶走,”他”也從此消失。
耶里斯總結說,西方社會這些對於死亡看法的重大改變構成了“死亡的倒轉”,這個概念有三個中心特徵:(1)垂死的人被剝奪了自己的死亡(2)哀慟公開的是被禁止的(3)新的葬禮儀式與事業成為新興賺錢的行業。
六、死亡的消逝
耶里斯的研究告訴我們,死亡這件事已由大眾的事變成私人的事,再而成為被隱藏的事。過去的時代,臨死的人主宰了自己的地位,雖然死亡是令人難過的,但人類社會接受了它,認為那是自然生命的一部份,我們無從抗拒。托爾斯泰的「三個死亡」(Three Deaths)小說中所描述臨死的人躺在床上向來道別的親友一一表達感謝或歉意,大家也一同回顧過去美好或難過的歲月,但畢竟,臨死的人有機會向親友說聲「謝謝」、「對不起」與「我愛你」,活著的人也能在最後一刻表達內心的感動,但隨著科技的進步,這個大眾的事已開始改變,社會學家喬治狄肯生(G. Dickson)稱之為「死亡的死亡」(The Dying of Death),因為人類社會試圖把死亡這件事驅出日常生活之外。一個有形的死(Visible Death)已逐漸變成無形的死(Invisible Death)了。當今只要死亡發生,一通電話就可解決一切,殯葬業者就會移除死者,並安排一切後事,死者失去了它本應有的最後珍貴與親朋對話道別的時刻,家人也被禁止在大眾面前表露出悲傷。勇者的畫像就是男子漢有淚不輕彈,一切都平靜如昔,無事發生一樣。為何會有如此大的轉變呢?至少我們可以看到四個基本原因:
1. 工業化現代化的發展使人類生活水平往前推進,生產增加了,居住的房屋更堅實了,教育普及了,飲水系統改進了,交通與資訊系統更快捷了,這些進步都使死亡率降低。看得見的死亡不再像以往時刻再發生,人類對死亡也就逐漸變得有些麻木不仁。
2. 現代醫藥的發達使很多以往無藥可救的並不再快速死亡,而醫藥也對死亡事件的陌生變成生死大權在握的主宰,人類一有危急,就會往醫院送,醫藥也極盡所能,打針、插管,起動維生系統搶救生命。
3. 家庭結構的改變已使以往擴散家庭失去蹤影,一個家庭不再五代同堂,有時連主幹家庭都難於成形,只變成夫妻及一個小孩的核心家庭,隨著嬰孩死亡率的減少,又家庭成員的縮減,死亡經驗也相對漸低。
4. 地理遷移使家庭成員因工作、學業而分散,相對的也使親情關係不再如同農業社會時代的緊密,有的更因距離遙遠及工作需求難得在親人臨終時刻趕回家內,而社會鄰居的關係也因工業化的因素使人與人之間不再有親密感,個人主義的出現更使人際互動與關係顯得陌生。
這些因素導致了死亡的無形化,也是現代人類隱藏死亡的原因。